诚招山东省各地市总代理[2006-3-25]
防雷航母驶进山东---大力推动山东防雷事业发展[2006-4-7]
四川中光双甲资质获得山东省气象局、青岛、烟台市气象局备案[2006-11-29]
回顾06年,展望07年,防雷工程再创佳绩[2007-3-12]
公司招聘[2007-5-1]
  城市年雷暴日速查
防雷技术
避雷器
防雷世界
防雷标准介绍 | 综合防雷技术 | 防雷法规 |
 
山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者:赵建涛 发布时间:2006-3-20 阅读:1517

2005年5月21日山东气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保障防雷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青岛市除外,下同)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管理。
 第三条 山东气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为本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管理组织,学会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 第四条 资格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定期培训、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制度。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由学会统一办理,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一次资格认定考试。
 第五条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分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技术人员资格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资格。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每人次只能申请一种专业资格类别。
 第六条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专业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取得学会签发的、由中国气象局监制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章 条 件
第七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技术人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防雷或建筑、气象、通信、电子、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以上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二)男18-60岁、女18-55岁;
(三)具有与在鲁注册的法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劳动合同。
第八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防雷或建筑、气象、通信、电子、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以上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无心脑血管疾病,无高血压等不适宜登高作业的疾病;
(三)男18-55岁、女18-50岁;
(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第九条 认定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技术人员资格的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熟悉防雷技术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掌握防雷工程设计原理,具有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的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安全意识,无任何违反防雷技术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记录;
(四)参加学会组织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试,且考试、考核合格。
第十条 认定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资格的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熟悉防雷技术国家标准和规程,了解防雷工程设计原理,熟悉防雷工程施工原理,具有承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的能力;
 (三)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第三章 程序与期限
第十一条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并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格式文本(附表1或附表2);
(二)所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合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
(五)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资格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表。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学会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学会发给准考证。申请人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学会应当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学会应认定其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签发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不符合认定条件或者申请材料失实的,不予认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学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 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单位,应当加强对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其严格执行防雷技术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第十八条 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防雷技术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意识,并服从学会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 从事防雷工程活动,应当按照认定的资格专业类别进行,不得超越范围。禁止无证擅自从事防雷工程活动。
第二十条 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应当在下列情况下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交验资格证书:
(一)接受技术检查和执法检查;
(二)申请、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三)接受资格年度审查或资质年检;
(四)所在单位申请防雷工程资质;
(五)联系防雷工程业务;
(六)承担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业务;
(七)其他需要交验资格证书的情况。第二十一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应当按时参加学会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实行年度审查制度,届满应当重新注册。
第二十三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应当在每年11 月份主动向学会提出年审申请,学会统一组织年审。逾期不参加的,不予年审,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年审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学会组织的上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从事防雷工程活动。
第二十四条 取得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0个工作日内,向学会提出延续申请,重新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学会应对申请人进行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者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再以其他省级气象学会签发的资格证书进行重复注册。
第二十六条 取得资格证书,因工作单位变动,且继续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应办理变更和重新注册手续。重新注册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资格证书签发单位的签发日期为准。
下列情况应办理变更和重新注册手续:
(一) 在本省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当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资格证书及与调入单位签定的合法劳动合同证明,到学会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二)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本省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资格证书和证书签发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合法劳动合同证明,到学会办理注册手续,并参加学会的年审和培训,接受学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脱离防雷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主动到学会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资格证书自脱离防雷岗位之日起自动失效。脱离防雷岗位、在有效期内重新上岗的,应参加学会组织的技术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第二十八条 遗失资格证书的,应当立即向学会报告,并自行负责登报声明作废;在有效期内需要补办资格证书的,应当持单位和登报声明的有效证明,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向学会提出申请。经查实后予以补办。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年内不得提出资格申请:
(一)无资格证书擅自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
(二)违反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纪律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 2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资格申请。
(一)超越认定的资格专业类别从事防雷工程活动的;
(二)违反防雷技术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三)向防雷主管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拒绝接受执法检查和学会监督管理的;
(五)不参加年审或连续2年不参加学会组织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规定,重复申请注册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资格申请。
(一)伪造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
(三)因设计、施工不符合防雷工程技术要求,导致重大安全责任性事故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有效资格证书,是指由中国气象局监制、由注册单位所在地省级气象学会认定签发的、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考试、技术培训、换发证书、注册等,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山东气象学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6日山东气象学会公布的《山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地址: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28号三庆世纪财富中心(A座10层1029)
电话:0531-88877790/1/2/3 传真:0531-88877793
Email:leixun@tom.com
鲁ICP备06012508号